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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自学考试《00261 行政法学》试题与答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次数:2758      文字:【】【】【

五、论述题:本题10分。

44、试述行政法在内容上区别于其它部门法的特点。

答:

(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2)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

(考生展开论述酌情给1到4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5、2019年5月16日,A省B市居民张某驾驶货船在我国渤海海域航行。C市(直辖市)海关缉私队对其货船进行检查,发现货船所载的进口货物报关手续不全,涉嫌走私,C市海关对船主张某作出处罚决定:认定货船所载货物为走私货物,依照法律对张某罚款10万元,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张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位于北京市)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将罚款数额改为5万元,维持没收走私货物的处罚。

问题:

(1)若张某不服处罚,拟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为什么?(4分)

(2)若张某提起行政诉讼,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谁?为什么?(6分)

答:

(1)若张某不服处罚,拟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为什么?(4分)

应当以海关总署为被告。《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本案海关总署改变了罚款金额,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海关总署是被告。

 

(2)若张某提起行政诉讼,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谁?为什么?(6分)

C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行政诉讼法》规定: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C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46、2019年3月20日晚,吴某酒后闹事,砸碎了A市B县某商场的门窗玻璃。恰逢B县公安局刑警钱某办案路过,欲将吴某带回派出所处理,遭到吴某激烈反抗。钱某开枪,击伤吴某,后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的家属认为钱某违法开枪,导致吴某死亡。

问题:

(1)吴某的父母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国家赔偿?为什么?(5分)

(2)如果有关部门认定钱某违法使用枪支,B县公安局对吴某家属进行了国家赔偿。则赔偿之后,B县公安局能否对钱某进行追偿?为什么?(5分)

答:

(1)吴某的父母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国家赔偿?为什么?(5分)

吴某的父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吴某的父母作为吴某的继承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国家赔偿。

 

(2)如果有关部门认定钱某违法使用枪支,B县公安局对吴某家属进行了国家赔偿。则赔偿之后,B县公安局能否对钱某进行追偿?为什么?(5分)

应当对钱某进行追偿。《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责任之后,应当责令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钱某违法开枪,具有重大过失,因而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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